时间:2023-06-30 14:20:43
《七律·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》
钟山风雨起苍黄,百万雄师过大江。
虎踞龙盘今胜昔,天翻地覆慨而慷。
宜将剩勇追穷寇,不可沽名学霸王。
天若有情天亦老,人间正道是沧桑。
这首诗开头的第一句,通过对南京附近的钟山上,风雨飘摇的场景描写,渲染出大战爆发前夕的压迫感。钟山位于南京城东面,另名紫金山。这里写钟山,其实是借钟山代指南京。
第二句诗写的是这种“‘黄云’压城城欲摧”的景象,产生的背景。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日,解放军第三野战军第三十五军奉命渡过了长江天险,正式向南京开拔。
“百万雄师”在这里其实是虚写,当时解放军的总兵力虽然超过了百万,但是渡江去打南京的是三野的第三十五军,大概就两万多人。
诗歌的第一联,交代了事件发生的地点和背景。接下来毛主席没有讲述战争的过程,而是突然宕开一笔,去回顾南京这座城市的历史,指出它是历代兵家必争的宝地。
第二联简短地提到了南京这座城的历史,说它是“虎踞龙盘”的风水宝地,但是叙事的重点主要还是在“今胜昔”这三个字上。
诗的第四句,通过“慨而慷”三个字,写出了毛主席在目睹了这场历史变革发生之后,心中产生的复杂情绪。那是什么样的情绪呢?是一种把伤感与激情混合、杂糅在一起的情绪。
常人读到这里,一定会觉得有点奇怪。人民解放军占领了南京,难道不应该高兴吗?为什么毛主席会产生“伤感”的情绪呢?
原来南京古称金陵,自古以来就是天下兵家必争之地,历史上有许多个王朝在这里开创了基业,因此它才得了一个称号叫做“六朝古都”。
这座城市存在的历史悠久,政权更替频繁,所以它遭受兵燹的次数也很多。由此给人们带来的悲欢离合的感受,也就更多了。
古代的诗人们,也因此特别爱将它写进自己的作品里。比如,唐朝刘禹锡曾经写过一首《西塞山怀古》,开头一句就是:“王濬楼船下益州,金陵王气黯然收。”
南宋朱敦儒的《相见欢》,第一句就是:“金陵城上西楼,倚清秋。”这两首诗词,都是借着对金陵这座城的凭吊,感叹江山鼎革,沧桑变幻的无奈与悲凉。
不同的是,唐朝的刘禹锡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,回忆三国时期吴国覆灭的那一段历史,而南宋朱敦儒则是站在当事人的角度,述说江山无法重归统一的绝望。
历史的兴亡是诗人最好的创作题材,所以后来才会有“国家不幸诗家幸”的说法。毛主席就是一个天生的诗人,面对这种鼎革的场景,他也免不了产生出这种伤感之情。
于是在接下来的诗中,毛主席用最后的两联诗句,对这种自己这种情绪产生的原因,进行了深入的阐述。
先是颈联,“宜将剩勇”二句,表达了共产党人为了信仰与国民党坚决血战到底,绝不手软的强硬态度。这里借用项羽与刘邦“鸿沟之盟”的历史典故,说明了采取这种态度的必要性。
史书上记载,楚汉相争的时候,项羽本来一度占据了上风,还绑了刘邦的父亲和妻子,把刘邦逼到了绝境。后来刘邦来找项羽谈判,二人订下了“鸿沟之盟”。
项羽因为一时心软,不等撤退到安全的地方,就释放了人质,结果就被刘邦打了一个措手不及,最终兵败乌江,自刎而亡。“鸿沟之盟”是指刘、项二人约定以“鸿沟”为界,中分天下。
在人民解放军攻打南京之前,国共两方其实在北京进行过一场谈判,当时的国民党方面也欲以“长江”为界,中分天下,但是遭到了我方的坚决拒绝。
毛主席一生好读史书,最钦佩书上的少年英雄。项羽刚好就是一位二十五岁就称霸天下的少年英雄。可惜他因为一时心软,放走了刘邦,最终被刘邦反杀,只活了三十岁。
传说国共最后一次谈判前夕,毛主席曾和李银桥等人一起去看了一出京剧《霸王别姬》。看完之后,他就泪流满面地告诉李银桥:“我不要学西楚霸王,所有人都不要学西楚霸王”。
国民党与共产党在北京谈判时提出的“划江而治”,其实根本就是在拖延时间,为的就是在这时间里继续招兵买马,负隅顽抗。
作为共产党的最高决策者,毛主席并不希望南京人民再多经历一次战火。然而,毛主席也不愿意在这件事情上,由于自己一时的心软,给革命事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。
此时毛主席反复回想起历史上的南京城,曾经经历过的风风雨雨。那些王朝更迭的往事,以及战火中流离失所的百姓们的苦难,怎么也述说不完。
假如老天爷也懂感情的话,看到这些人间惨状,只怕都会因为发愁而衰老了。但是历史的规律就是这样,沧海经过了五百年,就要化作桑田。
这里的“沧海”,代指的是近代史上风云动荡的乱世。“桑田”指的就是革命胜利之后,人民安居乐业的“明天”。
毛主席为什么将这首诗扔进废纸篓?
分析完了这首诗的创作内容,以及毛主席的思路之后,接下来就可以聊一聊为什么当初它会被毛主席扔进废纸篓了。
这首诗之所以会被毛主席扔掉,其实并不是因为它不是一首好诗,而是因为它当时问世的时机不对。那个时候尽管南京已经被拿下,但是国民党的残部,还没有被彻底消灭。
正是军民上下一心,誓与国民党血战到底的时候,一向重视文艺宣传的毛主席,并不希望因为这首诗中存在的“复杂”、“伤感”的情绪,影响到民众的判断。
同时,毛主席更不希望有人在这个时候,对共产党的手下败将——国民党,产生一丝一毫的同情。
后来秘书田家英把这首诗捡了起来,妥当收藏。到了上世纪六十年代,江山早已经稳固。这时候再看这首诗,客观地说,它所表达的思想内容和个人情感,都是真实自然的。
辛亥革命的时候,毛主席还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年人。那时候还没有共产党,他本人也曾经和所有爱国青年一样,为三民主义拯救中国而振臂高呼。
后来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时候,毛主席本人还参加过国民党的一大,和国民党里众多的元老都打过交道。
几十年时间下来,毛主席目睹了这个国民党的起落浮沉。就像是戏文中唱的那样:“眼看它起高楼,眼看宴宾客,眼看它楼塌了……”
到了最后才发现,谁都逃不过历史的规律。一想到这些,就很难让人不为之产生复杂、伤感的情绪。对于文学创作而言,除了追求新颖之外,还有什么比“真情实感”更加难能可贵呢?
所以当人文社要出版毛主席的诗词选集时,这首诗自然就入选了。后来这首诗在民间广为流传,后两联更是为人津津乐道。只不过喜爱这两联诗的人们,就未必知道其中的深义了。
不过话又说回来,诗歌本来就重在“兴发”。通过诗词与典故去激发读者的想象力。只要读者能从中获得一种审美的享受,作者的“本意”倒不一定那么重要了。
来源:执笔读春秋